突发疫情,加速了全民健康意识的觉醒,很多人不仅开始重视运动锻炼,还将购买保险纳入了计划当中。尤其是在一场重疾可以轻易毁灭一个中产家庭的论调,以及重大疾病发病率陆续攀升、且趋于年轻化的趋势下,重疾险开始被广大消费者接纳,发展迅速。
不过最近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的一些变化,消费者需要进行了解、做足功课,以免上当吃亏。
很多人都知道,当前使用的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是在发布的,当时重疾险需求增加,发展迅速,但是对于重疾险的病种范围,行业内则没有统一的定义和理赔标准,各家保险公司说法不一、套路众多,导致消费者体验非常不好。
于是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出台了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,统一了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定义。这也是我国第一个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。
不过,十几年过去了,保险公司之间竞争加剧,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越来越多,赔付病种也不断增多,此前的规范已经无法适应重疾险的快速发展,很多条款的设置也跟不上时代的变化。基于此,才有了如今的更新意见稿。
相比于此前的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,此次更新的《征求意见稿》则针对必保病种、轻症赔付比例、甲状腺癌赔付、重疾病种理赔标准等进行了重新调整与明确。
其中,相比于旧版《使用规范》中必保重疾只有25种,且轻症没有统一规范,新版《征求意见稿》增加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、严重克罗恩病、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疾,并首次纳入了轻度恶性肿瘤、较轻急性心肌梗死、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高发轻症,即重疾险必保的病种变成了28种重疾+3种轻症,其他则由保险公司自行添加。
对于轻症赔付比例,此前并没有统一规定,保险公司为了获客,甚至会将轻症赔付比例提高到40%以上,有的甚至高达55%。不过,此次《征求意见稿》则将轻症的赔付比例进行了降低,提出轻症赔付比例应不高于所包含的重疾保险金额的20%。
针对理赔重灾区、且多按重疾赔付的甲状腺癌,很多人此前都在猜测,或许甲状腺癌要被踢出重疾险。不过,《征求意见稿》则明确,甲状腺癌依然赔付,不过要按照轻重程度不同进行分级赔付,其中,TNM分期I期以上甲状腺癌,按重疾赔付;TNM分期I期或以下甲状腺癌,按轻症赔付。
甲状腺癌没有像大家想的那样被踢出局,原位癌却被踢出轻症了。根据《征求意见稿》,原位癌并不包括在轻度恶性肿瘤中。对此,有人猜测,以后原位癌估计都不会赔付了。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,保险公司其实可以将原位癌定义为一种新的轻症,加到保障产品中,因此,还有可操作的空间。
而在针对重疾病种理赔标准的调整上,严重恶性肿瘤、较重急性心肌梗死、严重慢性肾脏病、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等的理赔标准都变得更加严格;其中,在大家最关心的恶性肿瘤方面,轻度甲状腺癌、交界性肿瘤、轻度神经内分泌肿瘤等都被排除在严重恶性肿瘤保障范围之外。
综上,重疾险的保障内容发生了不小的变化,消费者只有详细了解这些变化,才能避免在购买重疾险的过程中掉坑,赶紧看看吧!